為實施泉州市鯉城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發布泉州市金鯉大橋工程(鯉城段)征收(使用)土地預公告:
一、征收(使用)土地的范圍、目的
(一)擬征收(使用)土地面積:5.7039公頃。
(二)征地范圍:具體位置詳見泉州市金鯉大橋工程(鯉城段)勘測定界圖。
(三)涉及的社區集體經濟組織:浮橋街道延陵社區、浮橋街道新步社區(具體以土地現狀調查結果為準)。
(四)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體土地用于泉州市金鯉大橋工程(鯉城段),為政府組織實施的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需要,屬公共利益需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
二、其他事項
(一)擬于2025年6月6日起由浮橋街道辦事處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土地現狀調查,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二)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對該部分一律不予補償。
(三)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和社區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社區集體經濟組織應及時將本公告內容通知被征地的單位和個人。
(四)本公告期限為公告之日起十個工作日,擬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社區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居民委員會和其利害關系人,如對本項目征收土地預公告有異議的,應該在本公告期內以書面形式向浮橋街道辦事處提出。
(五)本次征收土地的實施單位為浮橋街道辦事處,由浮橋街道辦事處代表區政府按法定程序組織開展現狀調查、征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補償登記、簽訂征地協議等相關土地征收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附件:泉州市金鯉大橋工程(鯉城段)勘測定界圖。
泉州市鯉城區人民政府
2025年6月6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