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及目標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委經濟工作會議部署,充分釋放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潛力,促進住房消費,根據《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促進2025年一季度房地產市場發展良好開局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閩建房〔2025〕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房地產市場發展實際及住房公積金資金運行情況,對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及提取政策進行優化調整,進一步加大住房公積金購房支持力度。
二、政策要點
(一)提高多子女家庭最高貸款額度。生育、撫養兩個及以上子女的職工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符合其他貸款申請條件的,其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在最高貸款額度基礎上另加20萬元。
2022年6月22日,我市出臺《泉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泉金管〔2022〕4號),首次提高了二孩或三孩家庭最高貸款額度,在最高貸款額度基礎上另加10萬元。此次政策調整后,多子女家庭追加貸款額度提高至20萬元,雙職工最高可申請公積金貸款金額從原來的110(100+10)萬元提高至120萬元,單職工最高可申請公積金貸款金額從原來的70(60+10)萬元提高至80萬元,有利于多孩家庭進一步減輕購房資金壓力。
(二)簡化省內異地購房提取手續。職工省內異地購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不需再提供戶籍證明或工作證明。
本次政策調整后,職工在省內泉州市以外其他地區購買自住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不再需要提供職工本人或其配偶在購房所在地的下列證明材料之一:①戶籍證明;②住房公積金繳交證明;③社保繳交證明;④工資薪酬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
注意:職工在福建省以外地區購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仍需提供職工本人或其配偶在購房所在地的戶籍證明或工作證明。
(三)支持省內購房提取代際互助。2025年12月31日前,在省內購買自住住房且符合購房提取條件的,購房人的父母、子女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持購房人購房。
本次政策調整后,職工在省內購買自住住房且符合購房
提取條件的,可提取人范圍拓寬至購房人的父母、子女,通過購房提取代際互助,有效減輕購房家庭的資金負擔,提高了購房消費能力。
注意:職工在福建省以外地區購買自住住房符合購房提取條件的,只有職工本人及配偶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三、政策期限范圍
本次政策調整自發文之日起施行,其中省內購房提取代際互助政策執行至2025年12月31日(以購房合同登記備案時間為準)止。
泉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