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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QZ01109-3000-2025-00036
- 備注/文號:泉鯉建〔2025〕83號
- 發布機構:泉州市鯉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26
區各房地產中介機構:
為進一步規范我區房地產中介市場秩序,構建誠信經營、行為規范、監管有效的行業生態,切實提升從業人員職業素養與機構服務水平,完善信用體系及長效監管機制,全面遏制行業違規現象,促進房地產中介市場健康可持續發展。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圍和重點
(一)整治對象。在鯉城區轄區范圍內執業的房地產市場各類中介機構,包括房地產經紀中介機構、房地產估價機構等。
(二)整治重點。主要包括3個方面:
1.房地產中介機構是否向住建部門登記企業信息,入駐泉州市審批服務中介超市。
2.房地產中介機構發布的房屋信息是否真實,房屋出租、出售價格是否符合市場指導價。
3.房地產中介機構是否存在亂收費,服務費是否符合市場價。
二、主要任務
(一)整治市場亂象,維護公平秩序。加強中介市場檢查,確保市場亂象問題按時保質整改到位,對整改情況不佳、拒不配合整改、服務質量差的中介機構予以約談曝光、列入差異化監管對象,涉嫌違法違規的嚴格予以查處,對拒不配合監管的企業予以撤銷備案,切實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
(二)完善監管機制,推動規范管理。調查、研究、梳理、分析房地產中介機構存在的突出問題以及行業監管漏洞,健全完善信息采集、監管措施、信用評價、信用評結果運用等行業監管制度,補齊監管短板,推動中介市場標準化、規范化管理,遏制市場亂象發生。
(三)樹立行業標桿,推動行業提升。通過整治公布一批信用良好的企業,樹立行業標桿,為其提供行政便利措施,向社會服務對象進行排名推薦或在承接政府性投資項目上給予優先或優待,提高優秀企業的社會認知度和影響力,推動提升行業整體執業水平,營造良好的市場秩序。
三、推進措施
(一)開展自查自糾。各房地產中介機構對照整治內容開展自查自糾,及時發現自身存在的問題,明確整改措施、整改時限和責任人,按時完成整改。要結合專項整治行動,不斷提升中介機構服務水平,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
(二)強化核查督導。聯合屬地街道辦事處不定期開展抽查檢查,對排查發現的問題現場督促整改,確保問題全部整改到位。依法依規通過責令限期整改、信用減分、行政處罰等方式對違法違規房地產中介機構進行嚴肅處理,及時實施聯合懲戒。
(三)強化輿論引導。充分利用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平臺以及電視報刊、LED屏幕等,加強新聞宣傳,正確引導輿論,發揮正面典型案例的導向作用,及時發現和推廣專項整治的好做法好經驗;同時通過曝光典型案例,強化警示震懾,以案釋法,進一步加強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
泉州市鯉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5月26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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