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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QZ01114-3000-2025-00005
- 備注/文號:泉鯉政文旅〔2025〕18號
- 發布機構:鯉城區文化體育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23
各街道辦事處:
現將《刺桐民間文化藝術年方案》印發給你們,請你們積極發動民間文藝團體、組織或個人參與,共同繁榮我區民間文化藝術事業。
鯉城區文化體育和旅游局
2025年4月23日
(此件主動公開)
“刺桐民間文化藝術年”方案
為激發全區乃至全市民間文藝工作者傳承、傳播、創作民間文化藝術的熱情,推動以非物質文化遺產為核心內容的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進一步繁榮民間文藝事業,為鯉城增添底色和亮色,結合鯉城區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高舉習近平文化思想旗幟,牢牢把握以人民為中心的文化藝術工作導向,以打造新時代文化高地為引領,大力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定文化自信,推動民間文化藝術的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團結引導廣大民間文藝工作者創作生產更多無愧于民族、無愧于時代、無愧于泉州古城的民間文藝精品,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為世遺典范城核心區的建設提供強大價值引導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動力。
二、工作目標
以2025年-2027年為“刺桐民間文化藝術年”,實施三年行動計劃,支持設立30處民間文化藝術傳承點,培育30支民間文化藝術隊伍,民間文化藝術氛圍更加濃厚,涌現一批民間文化藝術精品。
以2025年為刺桐民間文化藝術試驗年,支持設立10處以上民間文化藝術傳承點,培育10支以上民間文化藝術隊伍。2025年重點扶持以下類別:
1.刺桐春之拳:民間武術包括五祖拳、少林花拳、刣獅、五枚花拳等。
2.刺桐夏之舞:民間舞蹈作品包括拍胸舞、火鼎公火鼎婆、跳鼓舞、踩高蹺等。
3.刺桐秋之語:民間文學包括歌訣、童謠、五色話、四句等。
4.刺桐冬之樂:民間音樂包括南音、什音、籠吹、大鼓吹、五音吹等。
三、工作內容
市、區相關部門指導,由區文旅局具體執行,嚴格按照流程組織申報、驗收、匯演、等次評定等工作。按照傳習+匯演的模式,鼓勵、支持民間文藝團體、組織或個人設立民間文化藝術傳承點,培育民間文化藝術隊伍,演繹或創作民間文化藝術作品,積極參加政府相關部門組織的公益活動。適時組織各傳承點作品匯演,并根據傳承點驗收、隊伍培育、公益演出等情況評定等次,按等次撥付補助資金。
(一)確定扶持對象。民間文藝團體、組織或個人按照“刺桐春之拳”“刺桐夏之舞”“刺桐秋之語”“刺桐冬之樂”等民間文化藝術類別,依托所在社區居民委員會進行申報,闡明傳承點設立計劃、隊伍培育計劃等相關情況,經所在街道辦事處同意后報送至區文旅局。區文旅局經研究后確定扶持對象。
(二)傳承點設立和隊伍培育
1.傳承點的設立。民間文藝團體、組織或個人申請獲得批準后,應設立申請項目的傳承點,并對傳承點進行相關內容的氛圍布置。傳承點可依托公共空間設立,但不可掛靠納入市區兩級規劃的“新型文化空間”。
2.隊伍培育。民間文藝團體、組織或個人應定期組織開展申請項目的交流和演練;在經典作品或原創作品排練成熟后,應積極參加政府相關部門組織的公益展演活動。
(三)驗收、匯演和等次評定
1.驗收。傳承點建設完成后,可向區文旅局申請驗收。若驗收不通過,傳承點應按照要求進行整改。
2.匯演。組委會根據各隊伍作品排練情況,適時組織匯演。
3.等次評定。區文旅局根據傳承點驗收、隊伍培育、公益演出等情況綜合進行等次評定。設置優秀、良好若干等次,其余為合格等次。按照優秀5萬元、良好4萬元、合格3萬元的額度撥付補助資金。
四、保障工作
刺桐民間文化藝術年每年經費100萬元,由鯉城世遺文化保護與發展基金中安排,不足部分由相關部門籌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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