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1105-0200-2025-00008
- 備注/文號:泉鯉民規〔2025〕2號
- 發布機構:鯉城區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23
各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
現將《泉州市鯉城區文明治喪和節地生態安葬獎勵補貼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泉州市鯉城區民政局 泉州市鯉城區財政局
2025年6月23日
(此件主動公開)
泉州市鯉城區文明治喪和節地生態安葬獎勵補貼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倡導文明治喪、節地生態安葬新風尚,促進我區精神文明和生態文明建設,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區財政局負責資金的預算安排與監督管理;區民政局負責組織實施、審核及兌現獎勵補貼政策。
第三條 為長期居住在鯉城區的逝者在泉州市集英殯儀服務有限公司文明辦理喪事的近親屬(或逝者生前意愿的受托人)直接減免基本殯葬服務費用。
文明辦理喪事需滿足以下條件:
1.直接前往殯葬服務機構辦理喪事,不在住所或住所附近另設靈棚辦理儀式。
2.運送遺體前杜絕大規模隊伍游喪。嚴禁沿路拋灑紙錢、燃放煙花爆竹。
3.喪期不超過3天。
第四條 為具有鯉城區戶籍的逝者辦理節地生態安葬的近親屬(或逝者生前意愿的受托人)給予每例一次性獎勵補貼500元。
節地生態安葬需滿足以下任一條件:
(一)花葬、樹葬、草坪葬
在泉州市集英宏福陵園有限公司生態安葬區實施花葬、樹葬或草坪葬,不設硬質墓穴和墓碑、不保留骨灰。
(二)海葬
需向鯉城區民政局報名申請,參加由本市各區縣組織的骨灰海葬活動,且骨灰全程由殯儀專用車輛運送。海葬時間、區域等具體要求,以組織地區相關部門要求為準。
第五條 申請人應為逝者近親屬或逝者生前意愿的受托人;對于無近親屬或受托人辦理事務的逝者,可由所在社區居委會或福利供養機構辦理后進行申請。申請人對填報信息真實性、參與文明治喪或節地生態安葬有效性和逝者親屬意見一致性等負責。逝者生前委托的受托人代為申請的,應提供逝者生前出具并經過公證的委托書。
第六條 申請程序
(一)采取文明治喪的,經逝者居住地社區居委會審核同意,申請人持《鯉城區基本殯葬服務費減免申請表》(詳見附件1)在結算時可申請減免治喪過程中產生的遺體火化、遺體接運、骨灰寄存、引導服務費、骨灰盒費等基本殯葬服務費用。需提供以下材料:
1.火化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逝者生前戶口簿或社區出具的居住證明;
3.申請人身份證明;
4.與逝者關系證明(如戶口簿、公證委托書、親屬關系證明、法定監護人關系證明等);
泉州市集英殯儀服務有限公司減免的基本殯葬服務費用項目及費用,以與區民政局簽訂的合作協議為準。
(二)采取節地生態安葬的,在逝者實行節地生態安葬起60日內,由申請人填寫《鯉城區節地生態安葬補貼申領表》(附件2或附件3),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公墓安葬證和公墓出具的葬式葬法證明(選擇花葬、樹葬、草坪葬生態安葬方式的提供),海葬需填寫鯉城區逝者骨灰海葬申請表(附件4);
2.逝者生前戶口簿;
3.申請人身份證明,海葬需提供申請人銀行賬戶;
4.與逝者關系證明(如戶口簿、公證委托書、親屬關系證明、法定監護人關系證明等)。
采用花葬、樹葬、草坪葬的,由泉州市集英宏福陵園有限公司直接給予減免相關費用,再由泉州市集英宏福陵園有限公司按照合作協議約定時間將費用報銷材料報送區民政部門審核后,報區財政部門據實撥付核銷。
采用海葬的,提交申請材料(其中兩張申請表各一式三份),由戶籍所在地社區、街道逐級審核。由街道連同其它相關證明材料統一收集后每月15日前提供給區民政局,待區民政局審核后及時將資金撥付至個人賬戶。
第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出具虛假證明,不得將骨灰分成多份安葬,對騙取文明治喪基本殯葬服務費用減免和節地生態安葬獎勵補貼資金的人員,除追回騙取的相關減免和獎勵補貼資金外,還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八條 本辦法由鯉城區民政局進行解釋,自2025年6月30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泉州市鯉城區民政局 中共泉州市鯉城區委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 泉州市鯉城區財政局關于推進落實文明治喪革新的實施方案》(泉鯉民規〔2022〕94號)同步廢止。
附件:1.鯉城區基本殯葬服務費減免申請表
2.鯉城區節地生態安葬補貼申領表(花葬、樹葬、草葬)
3.鯉城區節地生態安葬補貼申領表(海葬)
4.鯉城區逝者骨灰海葬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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